协议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户籍 人,现住: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男, 年 月 日出生,户籍 人,现住: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XXXXX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方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1、本公司由XXX\XXXX共同发起设立,名称为XXXXX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鞋类加工、销售,公司地址:XXXX8号,经管宗旨为众志诚成,和谐发展。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元。
2、公司注册资本即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06万元,其中XX出资金额人民币119万元XX出资金额人民币35万元,XXX出资金额人民币35万元,出资款自协议生效3个工作日内到账。
3、公司盈亏按下列比例由各股东享受公司权益与承担相应的义务,邹祖银占50%,陈久均占20%,蒋国建占20%,朱少龙占6.7%,朱华占3.3%。
4、协议人一致确认:由于XXX为其他4位股东实际垫资本金为人民币16万元,以后资产分割、分红,其他4位股东应先偿还人民币16万元给XXX。
第二条 公司的架构
1、公司设立董事会,任命XXX担任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任命XXX均为公司总经理,XXXX董事成员,每人依法各司其责,推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重大事项决策须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共同商议决定。
2、出资款到账确认后,任何协议人在一年内不得以任何借口退股。
3、协议人可以在公司成立超过一年后,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退股;申请退股,需经全体股东一致表决同意。
4、原始股须在全体协议人表决同意6个月后方可领取,在这6个月期间,退股协议人享有其他协议人相同的权益和承担相同的责任,若投资者保留股份,不参与管理,享有同样的股权。
5、协议人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份时,须经其他协议人一致同意,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协议人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自始无效,由此产生的损失一切损失,由转让人承担。
第三条 其他事项
1、本投资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全体股东均应遵守,任何协议人违约,均要承担违约造成的损失责任。
2、除另有特别约定外,为成立公司登记需要的相关材料约定与本协议约定相矛盾的,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5份,各股东一份。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XXXXX8号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