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杨顺治,男,1989年2月23日出生,住河南省邓州市夏集乡高台村大杨营,身份证号:411381198902232619。现住温州市渡船巷19号。
特别授权代理人:张国所,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温州市XX网吧,地址:温州市XXXX号,联系电话:XXX负责人:XXX
请求事项:对申请人杨顺治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原告杨顺治诉被告温州市XXX网吧人身损害纠纷一案,已由贵院立案审理,因原告在本案发生过程中,遭到被告员工桂杰用刀将原的脸部划伤,导致原告脸部留下了11.1CM缝合创,双上肢累计8cm缝合创。因此,申请人恳请法院能依法委托鉴定。
此致
鹿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杨顺治
特别授权代理人:
张国所 律师
二〇一〇年十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