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本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最新动态
|
公司法务
|
建筑工程
|
民事合同
|
交通事故
|
劳动工伤
|
刑事辩护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
联系律师
>> 分 类 导 航
【重大疑难案件】
┝
民事侵权
┝
信息资讯
【民事合同】
┝
民事合同
【建筑工程】
┝
建筑工程
【公司法务】
┝
公司法务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搜索信息
搜索信息
搜索法律新闻
搜索律师团队
类 别
按标题(名称)
按内容(简介)
按关键词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发生交通事故后,垫付医药费后,对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
最高院关于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赔偿标准的建议及答复
委托代工合同
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方法
温州工商档案查询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邹挺骞法官关于民间借贷若干法律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垫资及垫资利息的处理
买卖合同中的信息披露义务
诉讼时效二审代理词
对因工程项目调整或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的处理
民事合同
→
民事合同
→ 哪些情况下房地产买卖合同将是无效的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分享
哪些情况下房地产买卖合同将是无效的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3/6/20 0:35:20 阅读次数: 1608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一、 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
二、 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
三、 未征得共有人同意买卖房地产,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买卖行为也无效。
四、 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租出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五、 价格有欺诈行为,合同无效。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同意后才能成交。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翻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成交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六、 非法转让,合同无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当然,随着司法实践的深入,现在出现许多不同的状况,具体规定可以咨询本站律师,13456078288
——此文由
温州律师
(
www.zgsls.com/
)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温州市律师
感谢您的配合!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致电张国所律师13456078288。
上一篇:
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下一篇:
二手房买卖合同可否要求继续履行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4-2012
温州律师
-
温州市律师
-
张国所律师-温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宁波路港龙商业广场1栋18楼(温州动车站对面)
联系人:张国所 律师 手机:13456078288QQ:99517922
欢迎光临,您是本站第
位访客
技术支持:
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