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次接受委托,代为向有关的公司和个人发送了律师函,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送就纠纷,合同结算后的付款义务,欠款的催要等等。
在发送律师函后,接到当事人的回馈,有三分之二的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达到了当事人的目的。
不得不说这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的,因为从事律师工作这么多年来,律师函一直很少发,原因是一些老前辈都说发律师函没有用,而之前自己也为了案件的需要,发送过律师函,但除了为诉讼准备外,并没有达到直接的当事人目的。所以,在平常的工作中,也都建议当事人直接起诉。
通过这几次的发函和回馈,进一步让我清楚了解,只要你的函件内容能够在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同时,也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特别是认真分析不按照律师函的要求去做,对方的各种利弊。
任何的诉讼,都是为了实现当事人的目的,因此,律师在工作中能够尽快,并在最小的代价下作出最有利于当事人的各种合法方式和手段都是可取的。
因此,本人建议各位律师同行重视律师函的发放!也提醒各位网友和公司,在遇到法律纠纷,最好能通过法律顾问律师或者委托其他律师进行发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