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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队长:我晚上到KTV唱歌!”
发表日期: 2013/6/19 17:18:26 阅读次数: 1562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民警到娱乐场所消费实行报备管理从今天开始,市公安局出台新规:民警前往公共娱乐场所娱乐活动实行报备管理。

  根据规定,民警到KTV、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消费活动的,在到娱乐场所前,须先向所在科所队领导报告,否则,如果被督察巡查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记分、扣分处理,一年内连续多次出现违规现象,取消民警个人评先、评优资格,并扣除奖金,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市公安局一名资深警官解读:出台这个新规,是为了“从严治警”。

  据了解,这次市公安局部署开展“形象重于生命”主题教育整顿活动,严厉整治公安队伍突出问题,推行“1+10”的队伍管理刚性制度,全力遏制队伍违法违纪案事件。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以“零容忍、零懈怠”为理念,按照“情理并重、从严治警”队伍建设基本战略和“铸警魂、整警风、执警纪、暖警心、扬警威”的基本要求,全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形成了众志成城、锐意进取的良好队伍风气,有力地支撑和推进了社会治安新秩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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