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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疑难案件民事侵权 → 发生交通事故后,垫付医药费后,对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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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垫付医药费后,对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4/11/19 14:58:33 阅读次数: 2728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发生交通事故后,垫付医药费后,对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出现伤病,一般都会要求车主先垫付医药费,然后等伤者出院以后,再经过交警队调解,调解不成的,到法院进行诉讼。在调解或者诉讼的过程中,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相关费用,这样车主垫付的医药费就可以拿回来。如果受害人不处理或者不配合处理怎么办?因为大多数的车主不仅投保了交强险,还投保了商业险,大部分的医疗费用均可以让保险公司来承担,如果受害人不配合处理,那么,车主垫付的医药费怎么拿回来?

我曾代理过两个类似的案件。

其一,车主吴先生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垫付了全部3万多的医药费,所有的医疗发票也拿在车主手中。对方出院后,一直不处理,不管交警队还是当事人自己联系受害人,对方都是以还在就医为由拖延。车主通过其他渠道对受害人进行调查,发现受害人在发生事故后,不仅对事故造成的伤病进行治疗,也对自身本来存在的一切疾病进行治疗,实际上其自身治疗的费用已经超过事故受伤的开支,车主以此认为受害人可能不会去交警队进行调解或者法院起诉,那么,他自己垫付的医药费怎么办?

其二,鹿城区的陈先生在永嘉游玩时,与一位老人发生了碰撞,陈先生预缴了近5万元,老人家属在陈先生不知情下,给老人办理出院手续,并退了近万元的预缴款,而陈先生手中只有对方签字的收条和银行刷卡单,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都被老人家属带走,为此事陈先生多次找当地的交警部门,要求予以处理,但对方家属不肯调解,陈先生除了一份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书,无任何材料。且事故认定书中受害人的主体也是不清楚的,只写陈阿婆,多少岁,住哪里,连身份证号都没有,后经了解,这位阿婆就是没有身份证件,而她家人明确表示,要么再给一万,要么就什么都不拿出来。

上述两个案件中,吴先生和陈先生都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他们也找保险公司要求处理,但都因为手续不齐全被拒绝。后经人介绍来找律师协助处理。

第一个案件,经过协商后,采取的是直接起诉受害人,要求退款!起诉后,对方在收到材料后,找律师进行另案诉讼要求吴先生和保险公司承担其他赔偿责任,然后,吴先生将自己起诉的案件进行撤诉,将所有的费用一并纳入受害人诉讼的案件中一并处理,吴先生也顺利拿回来垫付的医药费。

第二个案件比较麻烦,律师配合当事人多次前往交警部门,经多方沟通,由交警部门出具了赔偿证明,后陈先生以该赔偿证明和事故认定书以及重新调取的医疗材料,起诉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最终双方调解结案,陈先生也拿回了4万多元的垫付款。

上面两个案件都是小案件,也是不多见的案件,因为一般受伤治疗后,受害人都会去主张要求其他赔偿,但也存在个别受害人不达到他的赔偿要求,就一直住院下去的,因此,我们建议根据情况适当垫付到一定数额时就不要再垫付下去了,就说没钱。让对方暂时先垫付。反正到时候保险公司会把我所负责的部分赔的,到时候再给你就是。这样可以杜绝对方继续无休止的住院下。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钱花出去了,你又拿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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